Tuesday, April 8, 2008

尼希米記 - 第三章

記得讀中小學的時候,常常要寫“週記”,記錄一週裡所做的事情,老師說是為了讓我們練習寫作。我則認為是浪費時間,寫的人把每天發生的事流水帳一樣記錄下來,不帶感情兼沒有目的,老師收了也不怎麼認真看。當我開始讀尼希米第三章時,也覺得有那麼一點枯燥無味,猜想不過是一份史料記錄。可是轉念又想,神為什麼要給我們一份記錄,歷史文獻不也可以達到這樣的目的嗎?讓我們一起細讀,體會字裏行間的意義:

v. 1 領袖帶頭
建造城牆是由大祭司和他的弟兄眾祭司開始的,祭司是當時猶太人的領袖,無論在政治或屬靈上。從前猶太人把獻祭的羊從“羊門”趕進城,送到聖殿作獻祭用,祭司們首先就是重建這扇門,並且把它分別為聖。這是以行動宣告,重建城牆是他們對神的敬拜,給猶太人建立了一個共同的目標 —— 重建城牆是神的聖工。

v. 2-32 分工合作
接下來,作者從北墻開始,以逆時針方向,詳細記錄了每個城門,每段城牆的重建。這一章一共出現了三十一次“其次”,英文譯“Next to”。意思是,建城牆的人共同合作,一個接一個地把城牆重建起來。另外參與的人各型各色:有個人、家庭、不同支派、和不同行業。而且文中提到很多人“對著自己的房屋修造”,也就是說他們所建造的城牆是在自己家門或所住的社區前。

根據以上觀察,我想到以下功課,可以應用在我們日常的團契生活:

1. 當我們把神的旨意作為共同的目標,即使每個人有自己的意見、長短處、做事方法、不同的才能,我們都可以為了同一個目標而合作無間。
2. 不論身份地位(或祭司,或商人,或銀匠),我們都可以,也應該參與神的事工。
3. 事奉神從自己身邊開始,可以是我們的家庭、工作的地方、或所住的社區,讓我們對神的敬拜和事奉不僅僅局限于教會的四堵墻內。
4. 教會、團契、家庭的領頭人要起帶頭作用,不單要身先士卒,以身作則,還要為所帶領的群眾制定合神心意的共同目標。

其實小時候寫的週記也不是一無是處,起碼我因此學會了寫記敘文。而神留給我們的重建城牆記錄,更是包含了要我們學習的功課。

Ju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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