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以斯拉帶領猶太人誦讀律法書後,則帶來了完全不同的效果。第九章就是猶太人在讀了律法書後,所做出的回應:
v1-4 這個月(七月,即住棚節所在的月)的第二十四天,以色列人與外邦離決,聚集一起讀律法書、敬拜、和認罪;
v5-37 利未人帶領以色列人一起誦讀讚美、認罪的詩篇
v38 從新簽名立約
這片詩篇是其中一篇最詳細記錄耶和華神在以色列民族中所作工作的讚美詩,可分三部分來理解:
- (v.5-6) 讚美神的名
- (v.7-31) 回憶神在以色列民族中所作的工作,其中顯示了神慈愛、寬恕、和信實的屬性
- (v.32-35) 宣告神是公義的,並承認以色列民族所犯的罪
“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3:16)當我們認真讀神的話,就會認識到自己的罪,並且曉得如何歸正。當我們讀聖經的時候,不要只是水過鴨背,不留痕跡;要用經文作鏡子,對照自己的心思行為,曉得悔改。
另外,在經文多處重復的地方,我們看到神有大“憐憫”(出現了六次)。所以即使我們有軟弱,曾經跌倒,只要願意悔改,神還是願意接納我們的,這就是基督徒有盼望的來源。
Ju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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