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11, 2008

以斯拉記 - 第九章

以斯拉“將王的諭旨交給王所派的總督與河西的省長”(8:36)後,回到耶路撒冷(這之間大概是四個月的時間),接著就發生了一件大事。

以色列人的首領來向以斯拉報告,以色列人行了可憎的事(9:1-2)。他們都包括什麼人呢?有普通民眾,祭司並利未人,而首領和官長是罪魁。為什麼他們會這樣呢?因為他們為自己和兒子娶了這些外邦女子為妻,以致聖潔的種類和這些國的民混雜,效法這些國的民。中國俗語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神早就有這樣的智慧,也一再告誡祂的子民,甚至也懲罰了他們(9:7),可他們還是犯了同樣的錯誤。

為此,以斯拉代表以色列驚恐、羞愧地向神作懺悔,其程度由他一連串的動作——“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頭髮和鬍鬚,雙膝跪下向耶和華我的神舉手”想象得到。以斯拉首先承認自己民族犯了滔天惡罪(v.6-7);其次他肯定了神的恩典,叫他們得以復興(v.8-9);可是他們實在無顏面對神,因為雖然神一再告誡,他們還是在此違背祂的命令(v.10-14);最後,以斯拉並沒有代替以色列人祈求神的原諒,而是強調神的公義(v.15)。我想他一定是對自己民族的所作所為非常憤怒和羞愧,以致他無法提出原諒的請求,可見他是一個非常正義的人。

以色列人在暫時的復興後,所犯的這個錯誤給我敲了一個警鐘。我很喜歡看一套叫“Law & Order” 的連續劇,最近我發現 Fox 4 逢週一到週五晚上十一點半到十二點半都播放這套劇集。我曾經給自己定了一個規矩,除非不得已,否則要在十二點前睡覺,這當然是為了健康的緣故。無論是從健康指引或自己身體的反應,我都很清楚不能再太晚睡覺了,可是自從有了這個新發現,我每天晚上不到十二點半都不會上床了。每天都有點掙扎,可還是滿足了自己的欲望(像不像梁牧師提到的那個對著燒肉說“死就死吧”的姊妹呢)。讀了這篇經文,我馬上就想到這件小事,仿佛是神在提醒我要改掉這坏習慣了。

在類似的小事上,我們會有這種受欲望支配,明知故犯的傾向,在大事上,同樣如此。求神憐憫,也求神幫助,像梁牧師說的,要不斷用神的話餵養我們的新生命,使其強壯,才可以勝過舊我的支配

Ju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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