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個星期起,我們開始閱讀尼希米記。過去十週,我們讀了以斯拉記,看到神如何實現祂的諾言,把祂的子民帶回耶路撒冷,興起祂的僕人 — 以斯拉 — 領導以色列人重建聖殿、真正的敬拜、和以神為中心的生活模式。
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在猶太人的聖經中原是同一本書,按現在的電影術語,它們可謂姊妹篇,或上下集。尼希米記記載的是第三批回歸的猶太人(參 1/24/2008 的 Post),大部分學者都同意作者是尼希米,整本書分成兩部分,即其主要內容:
1. 重建耶路撒冷城牆(chapters 1-6)
2. 在耶路撒冷重新恢復猶太社群(chapters 7-13)
尼希米這個名字的意思是“The Lord Comforts”,他是猶太人歷史上其中一個出色的領袖,從他為猶太人所做的,我們看到神的確為祂的子民帶來安慰,因為祂為他們重建了保護家園的城牆,也堅固了他們得到祝福的保障——神的律法。
在那個時代,城牆不單保護城中居民的安全,城牆的狀況也代表了他們的神的能力,城牆荒廢對神的名是大大的羞辱。所以當尼希米聽到,“耶路撒冷的城牆拆毀,城門被火焚燒”,他的反應是如此之大,以致他“坐下哭泣,悲哀幾日,在天上的神面前禁食祈禱”。他禱告的內容包括:
1. 稱頌神(v.5):承認祂是掌管天上地下,大而可畏,同時又是慈愛守約的神。在向神祈求禱告的時候,我們有真正認同神擁有絕對的主權,還是只是把祂當作提款機 — serve us anytime?
2. 認罪(v.6-7):沒有遵行神的誡命、律例、和典章。帶著罪,我們無法來到神面前,只有認罪,我們的禱告才能蒙神垂聽。
3. 請求(v.8-10):神實現祂的應許。
4. 為自己(v.11):在王面前蒙恩。尼希米的職位是王的酒政,是很受王信任的人。在以後幾章裡,我們知道尼希米所求,在王面前蒙恩,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為了神的緣故,神就樂意在他的事業上祝福他(chapter 2)。這提醒我們,當我們為自己祈求的時候,要有正確的目的,就是要以神的榮耀為先。或者問問自己,“到底神喜悅我的請求嗎?”
Julia
Monday, March 2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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