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December 19, 2009

新身份 新使命(林後5:17-21)

2Co 5:17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2Co 5:18 一切都是出於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
2Co 5:19 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
2Co 5:20 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
2Co 5:21 神使那無罪(無罪:原文作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像上週日鄧牧師的講道,基督徒是一個重生的人,有了新的身份:就是神的兒女。在信主之前,我是為了自己而活,或者為了別人的期望而活。可作為新人的我,神 賦予了一個新的職分,就是要勸人與神和好。所以基督徒在世上無論做什麼,都要有一個目的,就是做這事或那事都要有助于勸人與神和好。

要帶著這樣的使命,最起碼的,我就不能只關心自己的事情、擔當自己的重擔、考慮自己的利益、一切以自我為中心,而要照顧別人的需要、顧念別人與神的關係。這樣做並不容易,所以我求神幫助我,把集中于自己的眼光拉開,看到周遭的人的需要,也學會愛人、關心人,和無條件的幫助人。

Ju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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