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February 27, 2007

牆上寫的字(但5)

時間過得飛快,巴比倫王朝來到了伯沙撒的時代。伯沙撒是那波尼德的兒子,那波尼德是巴比倫的王,但因為他無心戀政,所以把治理國家的權利交給了兒子伯沙撒。(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在5:7裡,伯沙撒許但以理為國中第三位,因為他自己也不過是第二位。)

伯沙撒自高自大,竟用聖殿裡的器皿飲酒作樂,讚美假神偶像。就在他們高興作樂的時候,忽然有人的指頭在墻上寫字,王當然是害怕極了,第六節就把他的樣子描寫得非常傳神。在太后的推薦下,他找來但以理為他解那墻上的字,並許給他紫袍、金鏈、及國中第三位。但但以理很有性格,他不要與伯沙撒有關聯,說“你的贈品可以歸你自己,你的賞賜可以歸給別人”。他嚴詞斥責伯沙撒,並毫不隱諱地講解了墻上字的意思,就是:神已經數算伯沙撒的國的年日,到此就將完畢,因為他被稱在天平裡,顯出虧欠,而他的國將被分裂,歸于瑪代和波斯。神的話果然沒有落空,當天晚上,伯沙撒就被殺, 瑪代人大利烏滅了巴比倫。

一點分享:

五章18-21節,但以理提出了第四章記載的有關尼布甲尼撒王被革去王位,奪去榮耀的事。他在22節更是一針見血地指出,伯沙撒雖然知道這一切,心仍不自卑。可能我們會恥笑伯沙撒,有這麼好的前車之鑒,怎麼還會犯同樣的錯誤,以招殺身之禍呢?! Wait a minute! 我們會不會是在五十步笑百步呢?其實聖經裡許多例子和弟兄姊妹的分享見證都明明白白地告訴我們主的教導,可我們常常還是會缺乏信心,或者有意無意地違背主的教導。但以理書第五章就是給我們最好的提醒。

by Julia

No comments: